什么是光源的顯色性?所謂光源的顯色性,就是指不同光譜的光源照射在同一顏色的物體上時,所呈現(xiàn)不同顏色的特性。在色度學中,光源的顯色性一般用顯色指數(shù)Ra來表示。本文對光源顯色性的定義及光源顯色性的評價方法做了簡要的介紹,對光源知識感興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什么是光源的顯色性?
顯色性就是指不同光譜的光源照射在同一顏色的物體上時,所呈現(xiàn)不同顏色的特性。人類在長期的生產(chǎn)、生活實踐中,已習慣于白天在日光下、夜間在火光下進行辨色活動,從而認為在日光和火光(黑體輻射)照明下看到的物體顏色是真實的。根據(jù)光源顯色性的定義,只要待測光源具有與黑體輻射或日光相似的光譜分布,就具有較好的顯色性。因此,白熾燈的光譜分布與火光和黑體輻射類似,顯色性很好。
光源的顯色性由光源的光譜分布決定。日光、黑體輻射都是連續(xù)光譜,所以一般情況下具有連續(xù)光譜的光源顯色性較好。此外,具有幾個特定波長的混合光也能有較好的顯色性。例如波長 450nm(藍光)、540nm(綠光)和 610nm(紅光)波段的輻射對提高光源的顯色性具有特殊的效果,用這三個波段的光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白光具有與連續(xù)光譜的日光類似的顯色性,正因為這個原因,很多熒光燈和節(jié)能燈都利用這個特性來設(shè)計輻射的光譜,主要輻射這三個波段的光波,因此稱這類光源為三基色熒光燈。相反,波長為500nm和580nm 的光源的顯色性不佳,故稱為干擾波長。
光源顯色性的評價方法:
光源顯色性的評價方法是將標準樣品分別放在待測光源和參照標準光源下觀察,較兩個條件下的顏色,顏色偏差越小,則表明待測光源的顯色性越好。這14個孟塞爾顏色的前8個顏色樣品是明度基本相同、色調(diào)不同的顏色,用于計算一般顯色指數(shù)Ra(即這8個顏色的平均色差),而用這14個顏色樣品單獨計算的色差稱為特殊顯色指數(shù) Ri計算一般顯色指數(shù)Ra和特殊顯色指數(shù)Ri的公式見公式。
一般顯色指數(shù)Ra反映了光源的平均照明效果,但不能反映對個別顏色的效果,因此,有時需要針對某個區(qū)域顏色照明有特殊要求時,除了要考慮一般顯色指數(shù)外,還要考察相應的特殊顯色指數(shù)。
CIE還規(guī)定:待測光源色溫不高于 5000K 時,用完全輻射體(黑體)作為參照標準光源,待測光源色溫高于5000K時,用標準照明體,作為參照標準光源。參照光源的顯色指數(shù)Ra=100,當在待測光源下與參照標準光源下的標準樣品顏色相同時,則此光源的顯色指數(shù)為100,顯色性最好,反之,顏色差異越大,顯色指數(shù)越低。在計算顯色指數(shù)時還要考慮不同光源照明引起的色適應,因此需要進行色適應修正,計算公式較復雜,在此不做介紹,可參考相應的資料及標準。通常,Ra值在75~100,屬于顯色性優(yōu)良的光源,Ra值在 50~75,顯色性一般;Ra<50時,顯色性較差。
日常生活中,我們常見光源的顯色指數(shù)范圍如下表所示: